CBD(大麻二酚)在台灣的合法性及申請進口辦法
CBD(大麻二酚)在台灣的合法性及申請進口辦法
醫療用大麻二酚(CBD)資料彙集的初衷
1. 大麻植物之天然全萃取物,含同時有會導致人興奮的THC以及有鎮定消炎作用的CBD。
2. 不含THC ( THC Free ) 的CBD,已被公認為具有廣泛療效的藥物,其安全劑量很高,且不具成癮性。
3. CBD對於各種神經精神疾病,如癲癇、巴金森、阿茲海默、妥瑞(抽動)症、注意力不集中(ADD)、過動症(ADHD)、強迫症(OCD)、躁症、憂鬱症以及新冠病毒感染、後遺症及疫苗副作用的緩解治療上,只要劑量夠足夠,都具有非常明顯且迅速的療效。
4. 美國及加拿大等多數州,都已全面開放大麻CBD製品可公開販售,有些州甚至對含有THC的娛樂用大麻也已經合法化。
5. 台灣衛生署在2017年6月8日宣布,開放允許THC含量在10ppm以下的CBD大麻製品,但只允許以個人名義向衛福部申請進口,作為醫療使用,CBD在台灣雖然被定位為非管制藥品,但是並不允許公司、醫療單位進口來買賣。
6.申請手續稍緊鎖,也可請專人代為辦理。
7.個人向食藥署申請許可證時,必須出具醫師所開出的診斷書及處方並提供所需進口的廠牌、檢驗合格證書估單及註明申請數量。若嫌申請手續稍緊鎖,亦可請專人代為辦理。
8.CBD大麻製品,僅被允許用在人體上。外⋯⋯CBD大麻食品(口香糖、巧克力、餅乾)以及化粧品等,均尚未被允許。
9.若自行攜帶CBD⋯⋯或假以郵寄包裹闖關而被查獲者,若製品中的THC成分含量不高於10pm時,逕行沒收。若THC含量高於10pm,則會以毒品罪移送法辦。
10. CBD在台灣雖然已經可合法使用,但將CBD用在臨床的醫師卻寥寥無幾。然而在美國,服用CBD已成為全民運動,導致精神科、身心科就診患者人數,呈斷崖式下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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